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自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2%;聚乙烯、聚丙烯、铁矿石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1%。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自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2%,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菜粕、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上调1%,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相关持仓客户注意保证金变化,防范风险。
上海东方期货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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