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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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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
经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特此通知。
我司将据此标准自2016年11月24日结算起对客户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1 月 23 日
- [上一篇]关于螺纹钢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调整铜等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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